项目概况: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中央空调与卫生热水系统维护保养”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年**月*日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号:CQS**C***** 采购执行编号:****-BZ**********AF
项目名称: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中央空调与卫生热水系统维护保养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包内容 | 最高限价 | 数量 | 单位 | 服务要求 |
---|---|---|---|---|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中央空调与卫生热水系统维护保养 | *,***,***.**元 | * | 项 | 按要求配置维保人员驻场,并确保两院区空调系统及相关服务内容范围内的设备系统正常运行、按需求保养、及时排除故障、巡视巡查、节能运行并积极降低空调系统耗能指标、安全隐患分析、配合整改。 |
合同履行期限:中标人在采购合同签订后服务**个月(渝中综合楼卫生热水系统除外,渝中综合楼卫生热水服务期从****年**月**日起至整个项目维保服务期结束)。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承接企业应为中小企业(包括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提供“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注:
①“中小企业声明函”应由投标人出具,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声明函格式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七篇“中小企业声明函”;
②“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应当由投标人提供其(服务承接企业)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
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应由投标人提供其(服务承接企业)出具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加盖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公章。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获取文件期限:****年**月**日 至 ****年**月**日。
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文件购买费:*.**元/包
获取文件地点:重庆市政府采购网
方式或事项:
(一)投标人应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二)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或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三)招标文件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四)招标文件提供期限
*.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同招标文件公告期限。
*.报名方式:无需报名。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年**月*日 **:**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号渝兴广场B**栋*层)
开标时间: ****年**月*日 **:**
开标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号渝兴广场B**栋*层)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 ***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采购经办人:邓静
采购人电话:***-********
采购人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临江路**号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经办人:彭晓玲 吴荐
代理机构电话:***-********
代理机构地址: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号重庆咨询大厦B座***室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彭晓玲 吴荐
项目联系人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