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德县农业综合开发服务中心隆德县2024年沙塘镇光联等村、好水乡水磨等村高标准农田建设有机肥政府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采购信息
宁夏
2024-10-18
发布时间2024-10-18 招标类型采购信息
招标联系人 代理联系人
招标联系电话 代理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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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详情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 ****NCZ(GY)******

项目编号: D****-**************

项目名称: 隆德县农业综合开发服务中心隆德县****年沙塘镇光联等村、好水乡水磨等村高标准农田建设有机肥政府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 *******.**

最高限价(如有): *******.**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标的名称品目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
项目基本概况
预算金额(元)备注
隆德县****年沙塘镇光联等村、好水乡水磨等村高标准农田建设有机肥采购政府项目一标段有机肥料及微生物肥料有机肥料及微生物肥料*详见招标文件******
隆德县****年沙塘镇光联等村、好水乡水磨等村高标准农田建设有机肥政府采购项目二标段有机肥料及微生物肥料有机肥料及微生物肥料*详见招标文件******
隆德县****年沙塘镇光联等村、好水乡水磨等村高标准农田建设有机肥采购政府项目三标段有机肥料及微生物肥料有机肥料及微生物肥料*详见招标文件******
数量合计:*预算合计:*******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约定或按采购人要求供货和提供服务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交通运输厅 水利厅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 (采)发〔**** 〕***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照《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建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宁财(采)发〔****〕***号文件执行。④、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宁财规发〔****〕*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均不得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作为资格条件。(*)本项目不接受《关于****年全区肥料质量监督抽查情况的通报》中质量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汇总表中的企业及产品。(投标供应商自行打印文件放入电子版投标文件)。 注:第(*)条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 **:**:** 至 ****-**-** **:**:**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个工作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 **:**:**(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日)

地点:固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为了确保供应及时,每个供应商可参与多个标段投标,但只能中一个标段。 *.请各投标供应商在开标前随时关注相关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 隆德县
联系方式: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地 址: 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原州区北京路金城阳光佳苑**号楼*号营业房
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李福林
电话: ***********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李红梅
电话: ***********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招标文件正文.pdf
招标文件正文.pdf

代理机构

发布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