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局第10片区物业服务的公开招标公告
采购信息
上海
2024-10-11
发布时间2024-10-11 招标类型采购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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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详情
  • 公告内容:
  • 项目概况

    市局第**片区物业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上海市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市局第**片区物业服务

    预算编号:****-*********, ****-*********, ****-*********

    预算金额(元):*******元国库资金:*******元;自筹资金:*元

    最高限价(元):包*-*******.**元,包*-*******.**元,包*-*******.**元

    采购需求:

    标项一

    包名称:*-**月瑞金南路***号大院物业服务费

    数量:*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本项目为*-**月瑞金南路***号(含永嘉路**号、局门路***号*-*层)大院物业服务费,包括(排水系统维护、保洁;高压配电间配合第三方进行检修、施工时的场地管理、低压配电间清洁和应急处置,消防设施、设备巡视及供电照明系统管理和保洁服务)。并提供相关地点的食堂就餐服务等内容。

    标项二

    包名称:*-**月武宁南路***号物业服务费

    数量:*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本项目为*-**月武宁南路***号大院物业服务费,提供相关地点的食堂就餐服务和内勤、会务服务等内容。

    标项三

    包名称:*-**月市局办公指挥大楼物业费​

    数量:*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本项目为*-**月市局办公指挥大楼物业费(武宁南路***号),提供相关地点的食堂就餐服务等内容。

    合同履约期限:各包件:本项目物业管理服务期限为* 年,采取一次招标三年沿用、分三个年度分别签订合同的方式实施。本次采购服务期限为* 个月。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推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推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单位,有相应的经营范围(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机构代码证书);
    (*)提交财务状况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声明函;
    (*)本次招标需要网上投标,投标人必须获得上海市电子签名认证证书(CA证书);
    (*)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不予接受;
    (*)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等各类供应商采购;
    (*)本项目合同不得转让、不得分包;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年**月**日****年**月**日,每天上午**:**:**-**:**:**,下午**:**:**-**:**:**(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政府采购网

    方式:网上获取

    售价(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 **:**(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本次投标采用网上投标方式,投标人应根据有关规定和方法,在上海政府采购云平台的门户网站:上海政府采购网(网址:www.zfcg.sh.gov.cn)(简称:采购云平台),进行电子招投标系统提交。

    开标时间:****年**月**日 **:**

    开标地点:通过上海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www.zfcg.sh.gov.cn)以线上远程形式开标,不再进行现场开标。投标人应根据有关规定和方法,在上海政府采购云平台的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开标会议。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云平台第三批单位上线运行的通知》的规定,本项目采购相关活动在由市财政局建设和维护的上海市政府采购云平台(简称:采购云平台,门户网站:上海政府采购网,网址:www.zfcg.sh.gov.cn)进行。供应商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供应商在采购云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采购云平台中的“操作须知”专栏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尽早加密上传投标文件,电话通知招标方进行签收,并及时查看招标方在采购云平台上的签收情况,确认已签收回执,以免因临近投标截止时间上传造成招标方无法在开标前完成签收的情形。未签收的投标文件视为投标未完成。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市公安局(主管)

    地 址:武宁南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枫将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虹口区东江湾路***号*区*楼(虹口足球场虹口体育局内)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唐兴

    电 话:***-********





    潜在供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