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单位副食品区域联合采购项目一标段至三标段公开招标公告
采购信息
宁夏
2024-09-30
发布时间2024-09-30 招标类型采购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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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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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单位副食品区域联合采购项目一标段至三标段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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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某单位副食品区域联合采购项目一标段至三标段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某单位副食品区域联合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VGCBAA-F****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一标段:*******.**;二标段:*******.**元;三标段:*******.**元;

    *、最高限价(如有):一标段:*******.**;二标段:*******.**元;三标段:*******.**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数量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预算金额(元)

    某单位副食品区域联合采购项目一标段

    *

    蔬菜类(具体详见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

    某单位副食品区域联合采购项目二标段

    *

    肉类(具体详见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

    某单位副食品区域联合采购项目三标段

    *

    调味类(具体详见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

    数量合计

    *

    预算合计

    ********.**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年,合同一年一签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事业单位提供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提供法人登记证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 ,或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以开标当日代理机构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无法查询的行政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或自然人等须提供书面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书。

    (*)投标人未被列入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提供未在军队采购供应商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的承诺书。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

    (*)投标供应商近一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个月纳税证明材料和任意*个月缴纳社会保障金证明材料。根据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或纳税的银行转账汇款单、对账单等判定,证明材料应当显示税种和缴纳所属时期(认定税种不包括个人所得税);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纳税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根据银行转账汇款单或社保(税务)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障金的凭证判定,证明材料应当显示险种和缴纳所属时期;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的投标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

    (*)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无需提供)。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成立三年以上(****年*月*日前)的书面声明。

    (**)投标人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年(****、****、****)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应包含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无所有者权益表的提供书面说明)、附注和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报告正文应有会计师事务所公章,*个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和盖章。军队单位、事业单位无法提供审计报告的,可由上级管理部门批复的决算(或内部会计报表)代替)。

    (**)投标人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年**** ****年****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 * 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 至 **:**,下午 **:** 至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 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年**** **:**:**(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 ** 日)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标文件。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项目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方式 ,投标供应商须使用CA锁登录“宁夏不见面开标大厅”进入本项目,按要求准时参加开标会议。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 个工作日。

    1. 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军队采购网同时发布。

      *.宁夏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请及时将软硬件升级更新至最新版本(目前宁夏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已升级为二期系统,请投标单位自行联系系统技术方沟通是否需要更新CA锁等事宜,如因投标单位自身原因导致CA锁与系统不匹配从而导致投标失败的,其后果自行承担)。办理CA锁业务及CA锁升级更新等事宜请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

      *.投标供应商请于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宁夏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通过CA锁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不要拔锁,按系统提示即可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报名如出现疑问,请拨打****-*******咨询。

      *.请各供应商在开标前随时关注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交易中心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各投标供应商使用上传制作投标文件的CA锁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至少一小时登录“宁夏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在线参与本项目开标,完成在线签到远程解密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进行解锁,逾期上传、未成功签到或未解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某单位

      地址:银川市西夏区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宁夏恒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张锴 严文东

      址:银川市金凤区新昌西路易大紫荆花商务中心 A 座 * 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项目联系人:先生

      电话:***********

      宁夏恒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年**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