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应急避难场所调查评估报告编制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AFAFN*****
二、项目名称:全省应急避难场所调查评估报告编制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省城建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号
中标(成交)金额:肆拾捌万捌仟元整(¥******.**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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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应急避难场所调查评估报告编制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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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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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完全响应磋商文件中关于服务范围的一切要求。安徽省 ** 个省辖市及所辖各县(市、区)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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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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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完全响应磋商文件中关于服务要求的一切要求。服务范围:安徽省 ** 个省辖市及所辖各县(市、区)的范围。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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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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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历天内完成项目工作内容,服务期满后提供 * 年售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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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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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成安徽省应急避难场所调查评估报告,符合相关技术规范要求,通过采购人审查和专家评审。
汇报演示文件采用 ppt格式,纸质文件为报告文本和附件,数据库为 shp格式并符合《安徽省国土空间专项规划衔接技术导则(试行)》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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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评审专家名单
彭皖生,苏永荣,李运龙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中标(成交)服务费。*.金额:*.**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向合肥信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望江西路***号高新股份公司B-*研发楼***室,联系电话:***********,****-********。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财政厅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二、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情况
全省应急避难场所调查评估报告编制项目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电子中标(成交)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徽省应急管理厅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包公街道马鞍山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合肥信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望江西路***号高新股份公司B-*研发楼***室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谢正风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