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内容 我单位于****年*月*日在山西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了介休市农村饮水安全标准化建设工程施工**标中标结果公示 ,现将原信息内容进行更正,更正原因为: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电子招投标:(*)确定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如需变更项目负责人,请 在晋中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提交申请后,与晋中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联系,如评标时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与晋中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中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不一致,将按废标处理。中标人信息***介休市农村饮水安全标准化建设工程施工**标.中标人: 山西大华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价格: ***.******万元 晋中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中项目经理:杜鹃,投标文件项目经理:张志君,投标文件中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与晋中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中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不一致,将按废标处理。需变更的内容为:中标人信息***介休市农村饮水安全标准化建设工程施工**标.中标人: 山西大华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价格: ***.******万元现变更为:中标人信息***介休市农村饮水安全标准化建设工程施工**标.中标人: 山西亿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价格: ***.******万元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晋中市水利局 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