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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各投标人 本项目《清湖村乡村振兴路网升级改造项目(清湖村二路、三路)》于 **** 年 *月 * 日发布,现对招标文件及其附件作如下修改:一、施工合同“第三部分专用条款第**.*预付款的约定”修改为:约定预付款的,预付款的金额为合同总价的**%,即 元,其支付办法及抵扣方式按本条有关规定。二、施工合同“第三部分专用条款第**.*预付款抵扣方式”修改为:其他抵扣方式:发包人在第一次支付工程进度款时开始抵扣预付款,按每次工程进度款以固定比例(即每完成合同价格的*%,扣回预付款的*%)分期从各期的支付证书中扣回,工程进度款支付至合同价款的**%时扣清全部预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