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剑河县南加镇中心卫生院县域医疗次中心改革试点项目(土建部分)已由剑河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剑河县南加镇中心卫生院县域医疗次中心改革试点项目立项的通知剑发改投资〔****〕**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剑河县卫生健康局,招标项目资金来自政府投资。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建设地点:贵州省 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 剑河县 南加镇集镇 。 | |||||||||||||
*.* 建设规模:对南加镇中学旧址进行升级改造,总建筑面积****平方米,主要内容含主教学楼升级改造为住院综合楼,实验楼升级改造为医技行政楼,行政办公楼升级改造为公卫楼,采购动态DR机、二维彩超机等设施设备;维修屋顶、墙面,新建卫生间,安装电梯,敷设强电、弱电、水管网、污水处理管网以及配套相应附属设施。 | |||||||||||||
*.* 合同估算价:*******元。 | |||||||||||||
*.* 计划工期:*** 天。 | |||||||||||||
*.* 标段划分:剑河县南加镇中心卫生院县域医疗次中心改革试点项目(土建部分)。 | |||||||||||||
*.*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所示范围 |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级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 |||||||||||||
*.*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 凡有意投标者,请于****年**月**日 **时**分至****年**月**日 **时**分,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省/市中心)网上获取(黔东南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 |||||||||||||
*.* 招标文件、图纸或技术资料每套售价 * 元,售后不退。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 |||||||||||||
*.* 投标文件上传递交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 **时**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黔东南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上传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
*.* 本项目是不见面开标。 | |||||||||||||
*.* 逾期系统自动关闭,停止受理投标文件。 |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贵州省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黔东南)上发布。 | |||||||||||||
*.其他 | |||||||||||||
其他补充说明:*、总投资:***万元,本次招标金额为:***万元。 *、本次招标的行政监督部门名称:剑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剑河县县府路**号 电话:***********。 | |||||||||||||
*.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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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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