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 标 候 选 人 公 示
(暨中标结果公示)
招标编号: E*******************
本工程于****年*月**日**∶**时在邵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已由评标委员会评审完毕,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招标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招标人:邵武市国有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邵武市中山路***号富安花园*楼
电话:*********** 联系人:吕先生
*、招标项目名称及方式
招标项目名称:邵武市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工程-朱山村;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中标候选人及其投标文件相关内容
第一中标候选人:福建华盛闽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建造师注册证书号 :林群、闽****************;
投标报价:*******元; 工期:总工期为***个日历天;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被确定为无效标、废标的投标人名称及原因、理由与依据:
投标人名称 | 评审结果 | 原因 | 依据及理由 | 备注 |
/ | / | / | / | / |
投标文件雷同情况:无。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评标专家:黄鹏(组长)、邹勇琦、朱建新、陈安乐、余传明
*、公示时间
根据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的通知(闽发改法规〔****〕***号)第八条规定,本项目仅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公示同时视为中标结果公示,公示期合并。公示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就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具体投诉必要材料请详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提出。
监督机构名称:邵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办公地址:邵武市五一九路
联系电话: ****-*******
*、联系方式
招标人:邵武市国有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邵武市中山路***号富安花园*楼
电话:***********
联系人:吕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五四路***号环球广场B区**层
电话:***********
联系人: 郭女士
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