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溪镇活动中心设施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年**月**日 **时**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N****************
项目名称:芦溪镇活动中心设施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自签订合同之日起**日内完成产品安装调试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参与:
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享受本询价通知书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无
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元
截止时间:****年**月**日 **时**分**秒(北京时间)
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在线提交响应文件
时间:****年**月**日 **时**分**秒(北京时间)
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启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南充市顺庆区财政局。
联系地址:南充市顺庆区果城路**号二号楼*楼采监办公室;联系电话:****-*******。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名称:南充市顺庆区芦溪镇人民政府
地址:南充市顺庆区芦溪镇潆新大道旁
联系方式:***********
名称:南充市顺庆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南充市顺庆区双塔街**号政府服务中心*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虹
电话:****-*******
南充市顺庆区政府采购中心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