茌平区西新河治理(引调水)工程二次招标 - 设备标 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茌平区西新河治理(引调水)工程二次招标已经 聊城市茌平区发和改革局以“ 聊茌发改审[****]**号” 批准建设, 项目法人和招标人为 聊城市茌平区排灌工程服务中心 ,建设资金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 山东鹏程招标有限公司 对该项目设备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招标内容和招标范围 本次工程清淤疏浚河道长 **.**km,新建防汛管理道路 *.*km,智能化提升仁和大闸及管理所 * 座,实现精准调度、科学决策,提升河道总体管理水平,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本次招标共* 个标段,信息化标*个标段。 本次招标为 *个标段。 采购标: 信息化标 标段内容: 对茌平区西新河治理(引调水)工程(一期)相关的信息化设备采购。 资格审查项: *.营业执照. *.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固定投标人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授权代表是否为固定投标人员. *.网上截图(投标人已经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信用信息). *.投标保证金电汇凭证或保函. *.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规模 工程规模为中型,本工程等别为Ⅲ等。 *.资金来源 财政投资 *.投标人资格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 信息化标: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执照,具有提供货物和服务的能力。未经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信用信息的企业,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否则其投标按无效处理。凡由水利部或工程所在地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其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禁止进入水利建设市场或列入黑名单的,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否则其投标按无效处理。 注:符合《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建筑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聊政办字【****】**号的相关规定的投标人也可以参加投标,并按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未经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信用信息平台)公布信用信息的市场主体,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其投标按无效处理。凡由水利部或工程所在地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其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禁止进入水利建设市场或列入黑名单的,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其投标按无效处理。两次招标失败或其他不招标情形的,发包人不得自行选择CCC级或有在公示期内有不良行为信息的市场主体作为承包人。 *.*投标人不得与招标人有任何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其他要求或说明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 *.发布公告的媒介 山东省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 *.*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上公开企业信用信息。 *.* 参与电子标的投标者,请于****-**-** **:**:**~****-**-** **:**:**(北京时间),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山东省公共资源水利项目招投标交易系统”,明确所投标段,下载招标文件。 *.* 其他说明:其他说明: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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