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咀镇美丽圩镇二期建设工程(施工)澄清文件
各潜在投标人:
石咀镇美丽圩镇二期建设工程(施工)于****年**月**日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招标公告。现对该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作出澄清变更。
一、澄清内容如下:(*)原招标公告最高投标限价为********.**元,现更正为********.**元。(*)原招标文件内容: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中*.*.*款(*)其他要求: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持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证)及专职安全员持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中打印的证明材料。现更正为:(*)其他要求: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持有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证)、项目负责人持有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及专职安全员持有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中打印的证明材料。
二、本项目招标活动时间不变。
三、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注:澄清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本项目澄清文件与之前发布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有矛盾之处,均以本项目澄清文件为准。
招 标 人:广宁县石咀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肇庆市永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