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师范大学遂宁校区(四川乡村振兴学院)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监理 / 标段
招标公告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四川师范大学遂宁校区(四川乡村振兴学院)配套设施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 遂宁市河东新区发展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遂东区发投[****]***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遂宁新蜀实业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和银行贷款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 ,招标人为 遂宁新蜀实业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本招标项目由 遂宁市河东新区发展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遂东区发投[****]***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遂宁市新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遂宁市河东新区二期科创西路以南,中环线以西(HD**-**-**地块)四川师范大遂宁校区内。
*.* 项目规模:本项目建设内容为西区三栋宿舍、西苑食堂、商业综合体、九宗书院,总建筑面积约为*****.**㎡,均为地上建筑(无地下室),具体分栋面积如下:
西区宿舍总建筑面积约*****.**㎡,包括西苑一栋(男生宿舍)建筑面积约****.**㎡、西苑二栋(女生宿舍)和西苑三栋(女生宿舍)建筑面积约*****.**㎡。
西苑食堂总建筑面积约****.**㎡,包含食堂、超市、商店。
商业综合体总建筑面积约****.**㎡,包含餐饮、超市、商店。
九宗书院总建筑面积约****.**平方米,包含九思阁、明志斋、撷秀堂、致远斋、半学斋及景观构筑。
*.*监理服务期:从开工之日起至本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具体开工日期以批准的开工报告为准)。
*.*招标范围:本项目的工程施工全过程监理,包含施工图和财评控制价所有内容及招标人预留工程总造价内容和工程变更及其后的缺陷责任期内监理服务。
*.*标段划分:监理一个标段 。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监理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资质要求: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
*.*.*业绩要求:
**** 年 * 月 *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年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监理)不少于 * (* 至*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单个监理合同投资金额不低于*亿元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业绩 。
*.*.*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具有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 房屋建筑工程专业 )执业证书, /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招标文件的获取
*.*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年 * 月 * 日开始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 遂宁市)(网址:https://www.snsggzy.com)—“登录”—“遂宁市建设工程网上交易后台管理系统”,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年 * 月 ** 日 * 时 **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遂宁市)》 (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遂宁新蜀实业有限公司
地 址: 遂宁市河东新区香林北路***号
邮 编: ******
联 系 人: 张先生
电 话: ****-*******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招标代理机构: 遂宁市新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遂宁市河东新区香林北路***号
邮 编: ******
联 系 人: 龙先生
电 话: ****-*******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 年 * 月 * 日
注:
(*)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招标人要求投标人需具备的资质一个项目(标段)为一个,因特殊情况需要两个以上资质的,应当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且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