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生态环境局城市噪声自动监测站点建设项目结果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新乡政采招标采购-****-**
*、采购项目名称:新乡市生态环境局城市噪声自动监测站点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评审日期:****年**月**日
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采购项目用途:用于建设城市噪声自动监测站点
*、数量:*套
*、简要技术要求:主要包含噪声监测子站、噪声管理平台、设备的运维服务等
*、合同履行日期:合同签订后**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完毕
三、中标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中标金额 |
项目类型 |
单位 |
新乡政采招标采购-****-** |
城市噪声自动监测站点建设 |
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珠海市南屏科技工业园屏东一路一号 |
*******.** |
金额 |
元 |
序号 |
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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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四、评审专家名单
高嘉乐(技术类-环保监测设备)、孙炳呈(技术类-环境污染防治设备)、王慧勇(技术类-环境污染防治设备)、祁国涛(经济类)、马瑞(采购人代表)
五、代理费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按固定价*.**万元向中标人收取;
收费金额:¥**,***.**。
六、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次结果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乡市政府采购网》、《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中标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分;各有关当事人如对结果有异议,可以在公告期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方式提交质疑函。逾期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新乡市生态环境局
地址:新乡市红旗区人民东路甲*号
联系人:李焱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河南省国贸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农业路**号*号楼*层***号
联系人:吴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雷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