虞城县乔集镇人民政府****年虞城县乔集镇三盛牧业(三期)建设项目结果变更公告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虞城县乔集镇人民政府****年虞城县乔集镇三盛牧业(三期)建设项目
*、招标编号:商政采〔****〕***号
*、项目编号:虞财采竞-****-**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项目控制价:***.******万元
二、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及时间
本项目招标公告于****年**月**日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商丘市政府采购网》及《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三、谈判信息
*、谈判时间:****年**月**日
*、谈判地点: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
*、谈判小组名单:朱建谱、裴丽丽、李勋(招标人代表)
四、谈判结果
经虞城县乔集镇人民政府确认成交供应商如下:
成交供应商:河南通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成 交 价:*******元 大写:壹佰玖拾陆万元整
注册地址:河南省商丘市虞城县张集镇华楼村
五、主要成交标的
工程类
名称:虞城县乔集镇人民政府****年虞城县乔集镇三盛牧业(三期)建设项目
施工范围:竞争性谈判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施工工期:**日历天
项目经理:高科技
执业证书信息:二级建造师 豫************
六、否决供应商及原因
无
七、供应商最终报价情况
*、投标单位:河南通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元);最终报价:*******(元);评审价格:*******(元)
*、投标单位:河南超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元);最终报价:*******(元);评审价格:*******(元)
*、投标单位:河南省熙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元);最终报价:*******(元);评审价格:*******(元)
八、变更内容
原内容: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参照豫招协【****】***号文关于引发《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中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收取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收费金额:*****元。
现变更为: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参照豫招协【****】***号文关于引发《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中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收取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收费金额:*****元。
九、变更原因:
代理服务费计算错误。
十、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参照豫招协【****】***号文关于引发《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中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收取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服务费金额:*****元
十一、公告期限:本项目变更结果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
十二、质疑和投诉渠道
本项目变更结果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如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交质疑函(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代表签字)原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若回复不满意的,按有关规定向相关监督部门投诉。
十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十四、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采 购 人:虞城县乔集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 李先生
联系电话:***********
地 址:商丘市虞城县乔集镇人民政府
代理机构:宏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金水东路农业南路美盛中心
宏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