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山县]光山县寨河镇2024年中央财政以工代赈项目成交公告
采购结果
河南
2024-07-24
发布时间2024-07-24 招标类型采购结果
招标联系人 代理联系人
招标联系电话 代理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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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详情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光财竞争性磋商-****-**
*、采购项目名称:光山县寨河镇人民政府光山县寨河镇****年中央财政以工代赈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评审日期:****年**月**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采购内容供应商名称地 址中标金额单位
光财竞争性磋商-****-**-*河南百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驻马店市团结路和正阳路交叉口西北侧鼎盛新城*号楼第*层****,***,***.**
序号名称施工范围施工工期项目经理执业证书信息
*光山县寨河镇****年中央财政以工代赈项目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内容**日历天赵鹏举豫************
三、评审专家名单
郭荣叶、柴钰翔、赵掀权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参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号文件规定收取
收费金额:**,***.**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光山县)》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各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与招标代理机构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四)事实依据;(五)必要的法律依据;(六)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并提交),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采购人信息
名称:光山县寨河镇人民政府
地址:光山县寨河镇街道
联系人:刘海龙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中弘天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光山县紫水大街与健康路交叉口向西**米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