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委引滦局潘大水库管理区供暖设施改造配套工程(海委引滦局潘大水库管理区供暖设施改造配套工程施工)中标候选人公示
海委引滦局潘大水库管理区供暖设施改造配套工程(海委引滦局潘大水库管理区供暖设施改造配套工程施工)评标工作已结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推荐了中标候选人,现将中标候选人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公示内容如下:
*. 第一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天津市三房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元
(*)质量目标:合格
(*)工期:**日历天
(*)项目经理:胡龙龙,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编号:津****************)
(*)评标情况: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资格能力条件: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近五年(****年*月*日~****年*月**日)具有完成类似工程的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 第二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天津市龙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元
(*)质量目标:合格
(*)工期:**日历天
(*)项目经理:孙永帅,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编号:津************)
(*)评标情况: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资格能力条件: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资质,近五年(****年*月*日~****年*月**日)具有完成类似工程的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 第三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天津天铖力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元
(*)质量目标:合格
(*)工期:**日历天
(*)项目经理:蒋凯,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编号:津***********-*****)
(*)评标情况: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资格能力条件: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近五年(****年*月*日~****年*月**日)具有完成类似工程的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异议受理单位:水利部海河水利委员会引滦工程管理局、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异议受理联系人:江岩篪,段旭江
联系电话:***-********,***-********转***,***********
电子信箱:***********@***.com
招标人:水利部海河水利委员会引滦工程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年*月**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签字)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