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城县水利基础设施灾后恢复项目(莒溪镇)
中标候选人公示(暨中标结果公示)
招标编号:E*******************
本项目于****年**月**日上午*时**分在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连城分中心开标室召开。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并报招标人确定中标人,现公示如下:
一、招标项目基本情况:
招标人:连城县莒溪镇人民政府
招标人及联系电话:邱先生 ***********
项目名称:连城县水利基础设施灾后恢复项目(莒溪镇)
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二、开标基本情况:
根据现场招标人抽取K*值为 **.** %,d值为 *.* ,计算出K值为*.** %,评标基准价为 *******元。
三、中标人情况:
中标人:福建省崇禹水利水电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元;
质量要求: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工期:***日历天;
项目经理:黄华德,证书编号:闽****************。
四、废标情况:无。
五、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黄盛春(组长)、陈超、张带娣、邓强友、陈翠华。
六、公示时间: **** 年 ** 月 ** 日至 ****年 ** 月 **日
根据闽发改法规[****]***号《福建省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规定: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评标委员会仅推举一名中标候选人的,其中标候选人公示同时视为中标结果公示,公示期合并,不得少于十日。
七、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材料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公章;投诉人是个人的,投诉材料必须由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以及与本招标项目有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提出。监督部门及联系电话:连城县水利局****-*******反映。公示期满后,若未收到投标人投诉,招标单位(招标代理单位)将按规定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招 标 人:连城县莒溪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福建阳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