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详情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 ****年**月**日发布的《广东省东莞市石龙镇中山路历史街区改造项目设计招标文件》作出如下修改:一、本次招标项目的“工程设计费”、“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统一修改为:*、工程设计费(包括但不限于基本设计费、总体设计费、主体设计协调费),最终工程设计费以财政部门审定结果为准。*、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暂定):*****.***万元。二、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中条款号:*.*.*技术部分详细评审标准修改。三、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中条款号:*.*.*商务部分详细评审标准修改。四、原招标文件第五章基础资料和设计(勘察设计)任务书部分内容修改,以随本补充通知一起发出的招标文件为准。五、本次招标项目原招标公告发出的“招标文件.pdf、招标文件.zbs、合同册.pdf”作废,其他附件仍然有效。重新生成“招标文件.pdf、招标文件.zbs、合同册.pdf”随本补充通知一起发出,并以此为准。以下无正文。本补充通知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与招标文件不相符之处,以本补充通知为准。 招标单位:东莞市石龙镇工程建设中心 招标代理:广东泰通伟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年**月**日注:请各投标人于投标会前自行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东莞市)下载本补充通知,逾期不下载,将视为已经清楚并认同本补充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