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县]新安县南李村镇人民政府2024年南李村镇江村村道路提升项目-成交公告
采购结果
河南
2024-07-10
发布时间2024-07-10 招标类型采购结果
招标联系人 代理联系人
招标联系电话 代理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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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详情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新安政采磋商-****-*
*、采购项目名称:新安县南李村镇人民政府****年南李村镇江村村道路提升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评审日期:****年**月**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采购内容供应商名称地 址中标金额单位
新安政采磋商(****)****号新安县南李村镇人民政府****年南李村镇江村村道路提升项目河南方自美建筑安装有限公司洛阳伊川县城关镇圣府嘉苑*号楼****房***,***.**
序号名称施工范围施工工期项目经理执业证书信息
*新安县南李村镇人民政府****年南李村镇江村村道路提升项目本项目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及答疑(如有)所包含的全部内容**日历天郝漫漫豫************
三、评审专家名单
王金丽,王新学,黄跃存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本项目代理服务费参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豫招协[****]***号的收费标准收取,由成交人向代理机构足额支付代理服务费。
收费金额:**,***.**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洛阳市)》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 。
六、其他补充事宜
*.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被授权的供应商代表应到采购代理机构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本采购项目同时将通过“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向供应商发出电子成交通知书,供应商可网上登录交易平台后自行打印。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后*个工作日内,通过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提出质疑或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监督部门及电话:新安县财政局,****-********。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采购人信息
名称:新安县南李村镇人民政府
地址:新安县南李村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金泽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滨河南路***号功成校苑综合楼B****室
联系人:何先生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先生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