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天津市消防救援总队委托,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以公开招标方式,对天津市消防救援总队“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装备配备(消防车辆第三批)项目实施采购,现将中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项目名称:天津市消防救援总队“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装备配备(消防车辆第三批)项目
二、中标信息
*.中标供应商名称:四川川消消防车辆制造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地址:成都市温江区海峡两岸科技产业开发园新华大道一段*号
*.中标金额:********元,综合得分**.****
*.主要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或者标的基本概况:见附件
第五包:蒸汽车 *辆
*.中标供应商名称:湖北省消防器材厂
*.中标供应商地址:湖北武汉市汉阳区琴断口街街道米粮新村***号
*.中标金额:*******元,综合得分**
*.主要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或者标的基本概况:见附件
第六包:前突皮卡车 **辆
*.中标供应商名称:重庆迪马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中标供应商地址:重庆市南岸区长电路*号
*.中标金额:*******元,综合得分**.****
*.主要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或者标的基本概况:见附件
三、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王丽芳、魏定亮、高秀荣、张耀、单志刚、赵存建(采购人代表)、刘少东(采购人代表)
四、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五、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南马路***号
*.采购人联系电话:刘泽轶,***-********
六、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七、质疑、投诉方式
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八、本项目向中标供应商收取服务费第二包*****元,第五包*****元,第六包*****元。
九、中标结果公告期限
中标结果的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
十、招标文件公告:见附件
TGPC-****-A-****招标文件.doc
天津市消防救援总队“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装备配备(消防车辆第三批)项目中标明细单.doc
中小企业声明函.docx
TGPC-****-A-****更正公告第*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