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XM***
二、项目名称: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餐饮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总中标成交金额:***.*** 万元(人民币)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及中标成交金额: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北京得福祥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中标成交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苏家坨镇聂各庄东路**号
中标金额:***.***万元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统一信用代码 | 中标金额 | 中标成交备注信息 |
---|---|---|---|---|
北京得福祥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北京市海淀区苏家坨镇聂各庄东路**号 | *****************B | ***.*** 万元 | 评审总得分(综合评分法): **.** 分 |
四、主要标的信息
供应商 | 商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服务要求 |
---|---|---|---|---|---|---|
北京得福祥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 | ***.***万元 | ***.***万元 | 详见磋商文件 |
项目用途:自用。
简要技术要求: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全院,包括院机关、诉调对接中心、科技园审判区、南苑法庭、卢沟桥法庭、花乡法庭、右安门法庭、方庄法庭、长辛店法庭、王佐法庭共**处办公地点的食堂餐饮外包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期**个月。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姝、窦文、丁宏宇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招标代理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参考原《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号)服务类有关规定按成交金额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其他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会务费、误餐费、停车费等相关费用,以实际发生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未成交供应商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到我单位领取《未成交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本级)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丰台近园路*号
联系方式:张颖,********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融国远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四环南路***号
联系方式:王奎儒、何元婧,***-********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奎儒、何元婧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