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平县]金水河镇那发街农特产品交易中心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信息
云南
2024-06-20
发布时间2024-06-20 招标类型招标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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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详情
金水河镇那发街农特产品交易中心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金水河镇那发街农特产品交易中心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资金来源: 国资 ***.*% 自筹 *.*% 贷款 % 外资 %
建设规模: 房屋工程:建设占地面积约为****.**平方米的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农特产品交易中心*幢,总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其中主体工程****平方米,农特产品仓库****平方米、设备区***平方米(含消防水池及管网、发电机房、水泵房)。 配套设施工程:消防通道及卸货场地***平方米;室外绿化及宣传栏***平方米;室外综合管网***米,其中,给水管网(DN***-DN**)***米、供水管网(DN***-DN**)***米、强电穿线管、电缆***米;污水处理系统*项;配电设备*项,其中***KW变压器*台、配电房及设备*套;监控设备*项;通风设施*项;货运电梯*部、客运电梯*部;LED屏幕*项。(具体以招标人委托的内容为准)。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其它 工程类型: 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交易地点: 金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是否对外发布: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备注: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金水河镇人民政府 经办人: 席鹏辉
办公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 云南国皓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经办人: 彭廷韦
办公电话: *********** 移动电话: ***********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GC*********************
标段名称: 金水河镇那发街农特产品交易中心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开标地点: 金平县开标室*
开标方式: 网上智能开标
标段合同估算价: ****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 (*)设计部分:完成本项目施工图设计所包括的全部内容,并配合完成相关报批、审批手续工作,并承担设计缺陷责任、协调工作、报批报建及相关评审及相关后续服务直至本项目竣工验收,具体工作内容及要求以招标人实际委托的为准。 (*)施工部分: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条例以及有关技术规范做好本工程所涉及的全部施工范围。重要材料采购、工程竣工验收、移交、交付使用、工程归档,协助招标人办理工程建设相关行政审批等服务,具体以招标人实际委托为准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建设地点:金平县金水河镇金水河村委会那发街村小组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要求: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单位数量不得超过*家(即:联合体单位数量最多为*家);若投标人为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为具备施工资质且承担本项目施工任务的单位,并满足以下要求: ①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一并提交招标人;②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③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④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⑤两个及其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标段)中投标; ⑥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
资质要求: (*)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 (*)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项目负责人资格: (*)项目负责人:需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建筑工程专业,对应投标公司资质),安全考核合格证(B证)且必须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设计负责人: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或二级及以上注册结构师资格。 (*)施工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可由项目负责人兼任,具体要求同项目负责人。
业绩要求: /
其他: 同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是否缴纳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投标保证金金额: * 万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公告.pdf****-**-** **:**:**
温馨提示:
  1. *、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 *、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3.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4. *、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5. *、递交投标文件。

    (*)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6. *、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