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包**: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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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源全过程工程咨询(四川)有限公司 | 成都市天府新区华阳天府大道南段****号大明宏信锦南玺大厦*栋*楼(*A)**号 | ***,***.**元 |
合同包**(合同包**):
服务类(长源全过程工程咨询(四川)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C******** | 审计服务 | 政府性工程审计服务 | 蓉华上林三号地块二期房屋及景观提升改造项目(第一批次)跟踪审计、保和街道上市地块周边配套道路建设工程项目(槐柳一路) 结算审计 | *.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规章,遵守行业执业准则、职业道德规范和廉洁从业纪律规定,不得将审计项目转包或分包给其他单位和个人。严格遵守国家保密规定,不向外泄露审计成果及相关信息,不利用工作便利牟取利益或用于其他与审计无关的任何事项。供应商参审人员在审计过程中,依法开展审计工作,不得参与工程项目建设决策和审批、征地拆迁、工程招标、物资采购、质量评价、工程结算等管理活动。 *.遵守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和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 *.* 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 *.*.*不准由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报销或补贴住宿、餐饮、交通、通讯、医疗等费用。 *.*.*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礼品礼金,或未经批准通过授课等方式获取报酬。 *.*.*不准参加被审计单位和个人安排的宴请、娱乐、旅游等活动。 *.*.*不准利用审计工作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内部信息谋取利益。 *.*.*不准利用审计职权干预被审计单位依法管理的资金、资产、资源的审批或分配使用。 *.*.*不准向被审计单位推销商品或介绍业务。 *.*.*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的请托干预审计工作。 *.*.*不准向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提出任何与审计工作无关的要求。 *.* 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 *.*.*严禁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 *.*.*严禁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 *.*.*严禁泄露审计工作秘密。 *.*.*严禁工作时间饮酒和酒后驾驶机动车。 *.除满足《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规范》(GB/T*****-****)、《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CECA/GC*-****)、《建设项目工程结算编审规程》(CECA/GC*-****)、《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规程》(CECA/GC*-****)、《四川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标准》(川建价师协﹝****﹞** 号)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度要求标准外,还包括按照合同约定,组织人员参与审计,按时按时保质完成审计项目实施方案、审计取证记录、审计重点、过程记录、发现问题原因分析、落实问题责任等内容及拟制相应文书等工作,并完成归档,实现审计目标,对审计程序、审计结果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配合复核工作的开展,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按照项目合同约定期限内出具审核报告或采购人要求的其他审核成果文件,特殊情况经采购人书面同意可适当延长。供应商应接受采购人对其成果文件的复核和监督。 *.供应商及其人员在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签署或出具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的成果文件的,按照《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号)相关规定处理。 *.接受并服从采购人制定或修订的中介机构相关管理制度和办法。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审计服务完成为止 | *.供应商在实施审计前应开展审计调查,审计调查后应当向采购人提交审计实施方案。审计实施方案内容应当包含审计目标、审计范围、审计内容、重点及审计措施、工作起止时间、组织措施与人员分工、质量与廉政风险控制措施等。 *.供应商有以下情况,应及时向采购人书面报告,包含但不限于: *.*在审计中发现重大或普遍性问题; *.*在审计中发现建设项目资料不齐全或不明确,无法开展审计工作; *.*在审计中需要有关单位和人员积极配合; *.*在审计中需要采取破坏性检测并提出充分理由; *.*在审计中需要咨询造价管理部门。 *.供应商须保证审计质量,严格控制审计风险。在出具审核报告前须经过供应商内部三级复核,然后提供工程量价对比表、工程费用对比表、调差统计汇总表、取证记录及工作底稿等资料供采购人复核。 *.复核误差率绝对值小于*%的,不扣除基本审计费;复核误差率绝对值在*%(含)—*%之间的,扣除基本审计费的**%;复核误差率绝对值在*%(含)—*%之间的,扣除基本审计费的**%;复核误差率绝对值在*%(含)以上的,扣除基本审计费的***%。【复核误差率=(初审审定额-复核审定额)÷初审审定额×***%。】 |
冯昱夫(采购人代表)、卢明湘、王堃(采购人代表)、曹颖华、王华、杨树贤、黄怀丽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参照****年**月**日《国家计委关于印发(采购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号)和****年*月**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号)规定“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下浮** %收取,由中标人支付。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 *.**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监督单位:成都市成华区财政局,联系电话:***-********,联系地址:成都市一环路东三段***号;*、计划备案编号:********************[****]*****;
名称:成都市成华区审计局
地址:成都市一环路东三段***号
联系方式:***-********
名称:四川珺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号W*区**楼****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馨瑶
电话:***-********
四川珺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