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包*: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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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易停(成都)智慧停车服务有限公司 | 四川成都市新都区新都街道蓉都大道南佳四段***号*栋*单元*层附***号 | *,***,***.**元 |
合同包*(合同包一):
服务类(车易停(成都)智慧停车服务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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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共设施类合作服务 | 违法及事故车辆停放场地租赁及相关服务 | 以招标文件中的服务范围为准 | 以招标文件中的服务要求为准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日 | 以招标文件中的服务标准为准 | *,***,***.** |
李冬(采购人代表)、谭万涛、田道彬、白宁、陈高翔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照“成本+合理利润”原则定额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 *.***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计划编号:********************[****]*****;*、采购预算:*******元;最高限价*******元。*、采购品目名称:C********公共设施类合作服务;*、监督管理部门:成都市温江区财政局,联系电话:***-********;*、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付款方式:合同签署并通过初验,达到付款条件起 ** 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 完成第一季度服务依据阶段性验收结果 ,达到付款条件起 ** 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完成第二季度服务依据阶段性验收结果 ,达到付款条件起 ** 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完成第三季度服务依据阶段性验收结果 ,达到付款条件起 ** 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完成第四季度服务依据阶段性验收结果 ,达到付款条件起 ** 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名称:成都市公安局温江区分局
地址:温江区光华大道三段****号
联系方式:***-********
名称:四川光华政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成都市温江区政通西路***号*栋附***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
四川光华政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