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宁县]2024年上海市对口支援昌宁县珠街乡从岗社区易地安置点乡村振兴示范点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信息
云南
2024-05-16
发布时间2024-05-16 招标类型招标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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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详情
****年上海市对口支援昌宁县珠街乡从岗社区易地安置点乡村振兴示范点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年上海市对口支援昌宁县珠街乡从岗社区易地安置点乡村振兴示范点建设项目
资金来源: 国资 ***.*% 自筹 % 贷款 % 外资 %
建设规模: 新建框架结构彝族文化农特产品展销用房 ***平方米;新建生态有机果蔬、中药材等民族特色农耕文化体验区 ****平方米;新建农村旅游停车场***平方米,新建处理量**m³/d生态氧化塘*座;提升改造彝族文化广场功能,其中新建民族团结文化展示区***平方米、硬化路面***平方米、新建钢结构雨棚***平方米、新建太阳能路灯*个、修缮排水沟***米,配套修缮公共卫生间等设施设备;铺筑村组道路*.*公里,配套相关附属设施。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房屋建筑工程 工程类型: 施工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交易地点: 昌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是否对外发布: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昌宁县沪滇协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
备注: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收取数额应为人民币*万元,根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关于鼓励减免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通知》(云发改交易管理〔****〕***号)要求,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减免为人民币*万元(降幅为**%)。 ●本项目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年进一步推动经济稳进提质政策措施的通知》(云政发〔****〕*号)等文件要求,免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投标保证金。无失信记录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信用中国”出具的信用报告。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昌宁县珠街彝族乡人民政府 经办人: 耿先生
办公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 保山加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经办人: 邵先生
办公电话: ****-******* 移动电话: ***********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GC*********************
标段名称: ****年上海市对口支援昌宁县珠街乡从岗社区易地安置点乡村振兴示范点建设项目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开标地点: 昌宁*号开标室
开标方式: 网上智能开标
标段合同估算价: ***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 新建框架结构彝族文化农特产品展销用房 ***平方米;新建生态有机果蔬、中药材等民族特色农耕文化体验区 ****平方米;新建农村旅游停车场***平方米,新建处理量**m³/d生态氧化塘*座;提升改造彝族文化广场功能,其中新建民族团结文化展示区***平方米、硬化路面***平方米、新建钢结构雨棚***平方米、新建太阳能路灯*个、修缮排水沟***米,配套修缮公共卫生间等设施设备;铺筑村组道路*.*公里,配套相关附属设施。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昌宁县珠街乡从岗社区
计划工期(日历天):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拟派项目经理最低资格等级: 二级
拟派项目经理专业: 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
项目负责人资格: 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必须具备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专业为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注册在本单位并提供投标人社保缴纳证明。项目经理不能同时承担 * 个在建(待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承诺函)。
业绩要求: 无。
其他: *、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年或****年公司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根据具体情况提供)。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信誉要求:投标人当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等情形;投标人当前未有不良记录。(提供承诺函)
是否缴纳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投标保证金金额: * 万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招标公告.pdf****-**-** **:**:**
温馨提示:
  1. *、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 *、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3.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4. *、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5. *、递交投标文件。

    (*)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6. *、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