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年新河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基础设施项目 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新河县乡村振兴局 ,建设资金来自 ****年新河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出资比例为 ***% ,招标人为 新河县乡村振兴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本项目涉及****年新河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基础设施项目、****年新河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田村农业产业园项目两个项目。
*.*招标范围:选定一家管理公司,为****年新河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基础设施项目、****年新河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田村农业产业园项目提供建设工程的全过程管理服务,包括工程合同管理、进度控制管理、投资控制管理、安全管理、信息与档案管理、协调工作、环保措施管理、竣工结算审计及项目验收等管理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期限: 自该项目合同签订开始到项目竣工验收合格、竣工资料移交至建设单位为止。 *.*质量标准:合格,满足招标人要求。
*.*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资质要求:*.*.* 资质要求: 投标人需具有有效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已执行“三证合一”的供应商可只提供营业执照); *.*.*项目负责人要求: 拟担任本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执业资格,且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部分采用“暗标”形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部分进行盲评。
*.*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元。
*.*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 至 ****-**-** **:** ,登录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或新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 **:**:**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新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招标人: | 新河县乡村振兴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君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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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新河县时代路 | 地址: | 邢台市襄都区金泉商城办公楼二层 |
邮编: | / | 邮编: | / |
联系人: | 陈世通 | 联系人: | 李雯婷 |
电话: | ****-******* | 电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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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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