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开福区捞刀河街道清河路以南农民安置房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含初步设计、扩初、造价)项目投标人提出疑问时间已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时间(****年**月**日**:**)截止。本答疑、澄清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现对投标人提出问题的回复和招标文件澄清公告如下:
一、对潜在投标人答疑的回复:
问题*、本项目招标文件附件未提供可研报告,请问是否可以补充提供?
答:已上传,详见本公告附件。
问题*、本项目附件中提供的所有图纸均文字炸开为线段,经过简化处理的无图层信息的低版本图纸,是否可以补充提供具有可编辑且信息完整的高版本图纸?
答:已上传可编辑的图纸,详见本公告附件。
问题*、本项目招标文件附件未提供地勘报告相关资料,请问是否可以补充提供?
答:本项目现阶段为方案设计,暂无地勘报告。
问题*、本项目附件只提供了总图及建筑图纸,是否能补充提供结构及设备专业图纸。
答:本项目现阶段为方案设计,暂无结构及设备专业图纸,请投标人自行深化。
问题*、请提供本项目的前期方案文本、效果图等资料。
答:已上传,详见本公告附件。
问题*、本项目是否允许方案设计单位参加?
答:为确保项目公平公正性,本项目不允许所有前期参与单位投标。
二、对招标公告、文件的澄清:
本项目概况现修改为:项目总建筑面积约*****.**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约*.**万平方米,包含*栋**-**F住宅、*栋*F配套用房及*层地下室,项目总投资约*****.**万元(未含土地取得费)。
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涉及上述相关内容的进行相应修改,原招标文件与本次发布的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本次发布的文件内容为准。本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