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北岸腾格里沙漠边缘沙化土地治理范带(乌玛高速石空出口-卫宁交界处)主水源建设项目施工中标结果变更公示
宁夏星火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宁夏水投中宁水务有限公司的委托,就黄河北岸腾格里沙漠边缘沙化土地治理示范带(乌玛高速石空出口-卫宁交界处)主水源建设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该项目施工评审工作已于****年*月*日结束,中标候选人公示于****年*月*日发布,中标结果公示于****年*月*日发布,公示期间无异议。
在中标后,再次对投标文件核查时发现中标单位的投标报价中未严格按照招标人提供的电子清单进行报价;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投标人不得随意增加、删除或涂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的任何内容,该单位投标报价制作未响应招标文件相关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因该项目为绿化水源项目,春季灌溉迫在眉睫,工期紧张,为确保项目如期建成投入使用,该项目依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按照已公示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现将“黄河北岸腾格里沙漠边缘沙化土地治理范带(乌玛高速石空出口-卫宁交界处)主水源建设项目施工”中标结果更正公示如下:
一、中标结果
中标单位:宁夏中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伍佰柒拾万零玖仟伍佰肆拾柒元零肆分(*******.**元)
工 期:**日历天
质量要求:合格
项目经理:查明
证 书:二级建造师证
证书编号:宁****************
二、开标时间:****年**月**日
三、公示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四、发布媒介:《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夏水投中宁水务有限公司
地 址:中宁县城新区北二环路南侧
联系人:景文欣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宁夏星火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银川市兴庆区治平路**号清苑尚景华夏银行东六楼
联系人:崔瑶、邵兴燕
电 话:****-*******
各投标人对本次评标结果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宁夏水投中宁水务有限公司或宁夏星火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天以外的质疑请求不再受理。
宁夏星火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