秭归县重点山洪沟邓家湾河山洪治理工程(一期)招标公告
招标信息
湖北
2024-04-19
发布时间2024-04-19 招标类型招标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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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详情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秭归县重点山洪沟邓家湾河山洪治理工程(一期)已由宜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宜昌市水利和湖泊局以宜发改审批【****】**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秭归县水利移民项目建设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宜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秭归县重点山洪沟邓家湾河山洪治理工程(一期)。

*、项目概况:秭归县重点山洪沟邓家湾河山洪治理工程治理河段长度*.**km,分两期实施,其中,一期工程建设内容主要为:河道疏浚 *.** 千米,岸坡护砌左、右岸总长度 *.** 千米,新建机耕桥 * 座;二期工程建设内容主要为:浆砌石挡墙修复 *.** 千米。本项目实施一期工程建设内容。

*、计划工期:***日历天。

*、招标范围:以建设单位(业主)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质量目标:达到国家和行业相关现行规范验收的合格标准。

*、安全要求:达到《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的合格标准,避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须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信誉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负责人须具备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A 证;

*、拟派本工程现场关键管理人员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证书上记载的工作单位为该投标单位,同时须具备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 证,拟派本工程项目经理应未在在建工程担任施工项目经理,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

*)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拟派本工程的其他项目管理人员资格要求:施工员、质量(检)员须具备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或水利行业协会颁发的有效岗位证或培训合格证;现场专职安全员须具备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C 证;

*)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检)员、安全员)各*人,须为该投标单位人员,且不得相互兼任和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管理人员;提供****年*-*月在投标单位连续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若为退休返聘人员,需提供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因事业单位改制原因,投标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提供缴纳社保相关证明材料,视同投标单位缴纳。)

*、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信用信息”未被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相关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必须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投标。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投标人须是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为小微企业)。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投标人应逐项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将相应的原件彩色清晰扫描件装入电子投标文件供评标委员会核查,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员后,方可登录会员专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年***日起至****年*****时**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通知将在本公告第 * 条规定的媒介上发布,招标人在本公告第 * 条规定的媒介上发出澄清或修改通知即视为所有投标人收到该澄清或修改通知。投标人应每天自行登录本公告第 * 条规定的媒介查阅澄清或修改通知。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年***日上午**时**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电子营业执照、CA数字证书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

、开标时间和地点

*、本工程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由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互联网在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秭归县金缸城九歌广场*楼)开标大厅组织网上开标工作,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分钟前进入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进行在线开标前的相关准备工作。

*、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解密工作。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电子营业执照、CA数字证书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参加在线开标并按系统提示进行签到,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机构的操作情况。投标人非因“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原因造成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未解密的,视为投标人自行放弃本次投标。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湖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

联系方式

招标人:秭归县水利移民项目建设服务中心

 址:秭归县茅坪镇丹阳路**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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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宜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宜昌市夷陵大道**号*e大厦****

联系人:闫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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