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对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冶炼分公司与华美公司原厂址及附近接壤区域绿色冶炼升级改造项目PVC萃取槽采购(项目编号:F**********q*****x**)招标公告内容作如下变更:
一、投标人资格要求变更为:
*.* 投标人或投标联合体成员中的供货单位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设备制造商;
*.* 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的问题,在最近三年内(****年*月*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国家企业信息系统公示(www.gsxt.gov.cn/index.html)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提供查询截图;
*.* 近三年(****年*月*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行为,提供查询截图;
*.* 投标人须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或税务网站截图或近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其他证明材料);
*.*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证书,同时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年(****年*月*日至投标截止时间)须具有单个合同萃取器加工制作总重量不低于***T的业绩*份(提供合同扫描件及配套部分发票扫描件,如合同不能体现相应的要求,需附盖双方公章或者合同章的技术协议);
*.*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两家(包含联合体牵头人)。
二、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变更为:****年*月**日。
其他内容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