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清河治理工程(廊坊段)项目管理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大清河治理工程(廊坊段)已由 河北省水利厅以 冀水审【****】****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出资比例为***% ,招标人为廊坊市水务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项目管理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
建设规模:河道清淤疏浚**.**km,局部堤防加高培厚、岸坡防护、修建堤顶防汛道路;修建*座节制闸、重建*座穿堤涵闸、维修加固*座穿堤涵闸、重建*座排涝扬水站、改造*座排涝扬水点、重建*座生产桥。
建设地点:廊坊市文安县潘庄子村至赵王新河汇合口;
服务期限:自本招标项目合同签订之日开始至竣工移交完成为止。
质量标准:优良。
*.* 招标范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批准的项目相关文件,对本项目实施阶段(包括施工准备期、施工期、竣工验收及竣工结算等阶段)的项目管理服务及招标人安排的与本项目有关的其他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项目采购管理、监理管理、造价管理、施工管理、工程款支付管理、竣工结算和竣工验收、办理移交等实施过程的建设管理工作,并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进度、资金安排、合同、环保、信息等管理和控制,直至完成移交等实施过程的建设管理工作,并组织协调各方面关系,推进项目顺利实施。
*.* 投标人应具备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资质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业绩要求:近**年(****年*月*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工程完工验收时间为准)承担过水利工程的项目管理业绩或监理业绩。
(*)财务要求:投标人应提供****年度至****年度或****至****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年,则提供自成立至投标截止日的财务报表);
(*)信誉要求: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文件中附网上截图);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投入本项目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水电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或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水利工程)或咨询工程师(投资)水利水电相关专业,同时具有本单位近一年内至少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应配备与本项目规模相匹配的专业人员,其中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人。
(*)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人不存在禁止投标情形,未处于投标禁止期。
(*)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和“分散”评标。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投标单位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还应满足“双盲”评审相关规定。
(*)以下四个项目,投标人可同时投多个项目,但投标文件中项目管理团队人员不得与其他项目有重复,如有任何人员重复,则有重复人员的项目均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东淀蓄滞洪区(河北省部分)防洪工程与安全建设项目项目管理、大清河治理工程(廊坊段)项目管理、永定河泛区(河北省部分)防洪工程与安全建设项目管理、文安洼蓄滞洪区(河北省部分)防洪工程与安全建设项目管理。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年 * 月 ** 日 *:** 时至 **** 年 * 月 **日 **:** 时,登录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址https://www.hebpr.cn/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潜在投标人如未从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址https://www.hebpr.cn/ ) 自行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年 *月 * 日 *时**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业务管理- 投标文件上传(建设工程)】菜单”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LFTF格式)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招标人: | 廊坊市水务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
地址: | 廊坊市广阳区新华路 | 地址: | 河北省石家庄市工农路***号 |
邮政编码: | ****** | 邮政编码: | ****** |
联系人: | 王一淼 | 联系人: | 张旭阳、赵东元 |
电话: | ****-******* | 电话: | ****-******** |
中心服务责任人:高蓬
地址:廊坊市市民服务中心*号楼*层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