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寺堡区第三供热中心项目三标段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红寺堡区第三供热中心项目已由吴忠市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吴忠市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红寺堡区第三供热中心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红发改审发〔****〕***号文件批准,项目业主为吴忠市红寺堡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资金来自申请专项债、自治区统筹、北方地区清洁能源供暖奖补资金及地方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吴忠市红寺堡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项目概况:红寺堡区第三供热中心项目三标段建设内容:消防水池、消防泵房,建筑基底面积:**.**㎡,地下建筑面积:***.**㎡,总建筑面积***.**㎡;建筑层数:地上*层,地下*层;建筑高度:*.*m(从室外地坪到屋面结构);主要结构类型:框架结构。综合楼,建筑面积:****.**㎡;建筑层数:*层;建筑高度:**.**m(室外地坪到屋面结构);主要结构类型:框架结构;室外工程,包含道路及铺装工程、围墙及挡墙工程、绿化工程、大门工程、给排水外网工程、采暖外网工程、热力外网工程及电气外网工程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 建设地点:红寺堡区东环路东侧、规划民族街南侧;
*.* 三标段计划工期:***日历天;
*.*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内所有内容;
*.*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一个标段。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申请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此次投标。(以开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 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投标主体,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单位,限制其参与投标活动。限定期限为一年,单位犯罪自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之日起。(以开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 因违规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清除宁夏建筑市场以及限制在银从事建筑资格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如有以上情况弄虚作假投标者,一经发现上报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 招标文件的获取
*.*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 “电子交易平台” 实行 CA 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 投标文件的递交
*.*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月**日**时**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模式”,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注:请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澄清/变更”公告栏。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本项目如招标文件中的开标时间同发布至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告中的时间不一致,以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告中的时间为准。
*.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吴忠市红寺堡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
地 址:吴忠市红寺堡区
邮 编: ******
联 系 人:刘海龙
电 话:****-*******
传 真: /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世翔荣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银川市金凤区长城中路(向阳巷)*号公建楼四楼
邮 编: ******
联 系 人: 方雪
电 话: ****-*******、***********
传 真: /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