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万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隆德县自然资源局的委托,就葫芦河流域庄浪河源头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修复项目(营造林工程)十六标段进行公开招标。评审工作已于****年**月**日结束,并于****年**月**日至**月**日发布中标候选人公示,公示期间无异议。现将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中标单位:宁夏禹泽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伍佰贰拾壹万壹仟捌佰叁拾玖元柒角捌分(¥*******.**元)
工 期:***日历天
质 量:合格
项目经理:张倩(市政公用工程,注册编号:宁****************)
二、评委名单:丁占胜、钟瑾、王永喜、郭小霞、阎红茹、万庆龙、陈月娟、王有平、王鹏、
三、公示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四、发布媒介: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隆德县自然资源局
地 址:隆德县
联 系 人:薛新乐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万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金钻名座财富中心**层
联 系 人:杨世敏
电 话:***********
各投标人对本次评标结果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宁夏万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天以外的质疑请求不再受理。
宁夏万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