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清河县中心医院新建医院项目施工总承包已由河北清河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局以河北清河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关于清河县中心医院新建医院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重新批复,清开审招标核[****]**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清河县中心医院,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清河县中心医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规划用地面积约***亩。项目按照分期建设进行实施,本次进行实施的为一期部分,一期建筑面积******.*㎡,其中地上建筑面积:*****㎡,地下建筑面积:*****.*㎡。建设地点:清河经济开发区珠峰路东侧、长江街北侧、三羊街南侧。标段划分:一个标段。计划工期:***天。质量标准:合格。
*.*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其他要求:*)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注册登记的投标人,办理河北CA后,可直接使用河北CA登录招采进宝河北专区获取文件。*)未经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投标人(供应商),递交投标文件前需按照“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要求,进行注册登记。具体事宜可咨询****-*******。*)编制投标文件需使用河北CA,未办理河北CA的投标人,需进行企业CA注册。*)潜在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登录招采进宝河北专区提出。若投标人在使用招采进宝的过程中遇到任何操作性问题,可咨询客服电话:**********。招标文件等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潜在投标人从网站上自主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潜在投标人未从网站上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公告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公告文件为准。接收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清河县中心医院,邱国超,电话:****-*******。
*.*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至****-**-**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招采进宝河北专区(https://hb.zcjb.com.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月**日**时**分,地点为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招采进宝河北专区交易平台”(hb.zcjb.com.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特别注明:按照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务办【****】**号),本项目采用“双盲”方式评审。(*)评标专家“盲抽”。评标专家一律通过专家抽取系统从全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系统不显示抽取专家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评标专家“盲评。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采用“暗标”形式,评标专家在不知晓投标人信息的情况下进行打分,由系统自动汇总得分情况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招采进宝河北专区上发布。
招标人: | 清河县中心医院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锦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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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清河县城三羊东街 | 地址: | 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河北师范大学科技楼B座*楼 |
邮编: | 邮编: | ****** | |
联系人: | 邱国超 | 联系人: | 王伟斌 |
电话: | ****-******* | 电话: | ****-********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hebeijinlin****@***.com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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