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平遥县 一、招标条件 本 平遥经济技术开发区绿色食品加工园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招标项目编号:E*******************),已由以平开审审批[****]*号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 财政资金招标人为 平遥县城乡融合基础建设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工程名称:平遥经济技术开发区绿色食品加工园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项目规模:日处理能力****m³,主要建设粗格栅及提升泵房,隔油沉淀池、细格栅、调节池及气浮间、生化池、二沉池、污泥回流及中间提升泵房、高效絮凝沉淀池、V型滤池、紫外消毒及巴氏槽、中水回用及在线监测室、储泥池、污泥脱水间、风机房、热泵机房、高低压配电室、厂区雨水泵站、办公楼、门房及大门等。投资额:********.**元*.*建设地址:绿色食品加工园北侧,沙河南岸*.*工期:***天*.*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平遥经济技术开发区绿色食品加工园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 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平遥经济技术开发区绿色食品加工园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 *.*资质要求: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其中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市政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其中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市政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房屋建筑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各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件》第三章第三十四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的规定。*.*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中不得存在被最高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本项目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至****-**-**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元,售后不退 。 获取方法: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招标文件获取期间内网上获取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 递交方法:线上递交(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交易平台。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递交地址:晋中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sxjz.gov.cn/)。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 开标方式: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通过晋中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远程解密、远程在线开标。 七、其他公告内容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山西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山西招投标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和《晋中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主体库注册:获取文件前请在晋中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完成主体库注册(https://ggzy.sxjz.gov.cn).主体库可随时免费注册,主体库核验咨询电话:****-*******。*.确认投标: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请在晋中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系统,在确认投标栏目中找到对应的项目参加投标。*、各有关投标人请自行选择合适电脑,登录晋中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https: //ggzy.sxiz.gov.cn)--下载查询--工程建设--晋中市不见面开标驱动程序及操作手册,按照操作手册安装驱动提前进行环境检测。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平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经济运行和安全生产部)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