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招标公告中*.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变更为:
*.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投标人应于当日** 时** 分至** 时** 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天津市政务服务中心第二开标室(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号,红星路与卫国道交口顺驰立交桥旁)。
*.* 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其他内容不变。
发布时间 | 2024-01-26 | 招标类型 | 招标信息 |
招标联系人 | 代理联系人 | ||
招标联系电话 | 代理联系电话 |
一、原招标公告中*.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变更为:
*.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投标人应于当日** 时** 分至** 时** 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天津市政务服务中心第二开标室(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号,红星路与卫国道交口顺驰立交桥旁)。
*.* 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其他内容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