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内容: 我单位于 ****年**月**日在山西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了 介休市城市公益性骨灰堂(一期)项目骨灰寄存架(单穴位)设备购置招标公告 ,现将该信息撤销,撤销原因如下: 撤销原因: 山西嘉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介休市民政局的委托,就介休市城市公益性骨灰堂(一期)项目骨灰寄存架(单穴位)设备购置项目于****年**月**日在晋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招标公告,因招标计划有变,故终止本项目招标。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介休市民政局监督部门 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