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区伦桂路工程(林上路-横一路段、横五路-文登路段)一标段-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
第 * 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
项目编号:GC****(SD)XZ****
项目名称:顺德区伦桂路工程(林上路-横一路段、横五路-文登路段)一标段-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
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年*月**日
原定开标时间:****年*月**日上午*时**分
一、澄清修改内容
*、现就《招标文件》第二章附录*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注释第**页的如下内容作出修改:
原内容: | 修改为: |
注:投标人应根据投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项的要求附相关证明材料。 | 注:*、投标人应根据投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项的要求附相关证明材料。 *、资质证书有效期延期符合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文件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 *、投标人已通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资质延续核准,但未能取得有效的新资质证书的,应同时提供原资质证书、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核准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的单位名单”截图和网址【或投标人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s://jzsc.mohurd.gov.cn/home)”的“企业资质资格”(对应资质显示在有效期内)页面截图】,否则不予认可。 |
二、其他说明
*、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规定、修改或补充,对于招标文件及其他函件内容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应作修改或补充,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涉及到上述内容的也应在相同的位置修改,否则后果自负。
*、如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与在此之前发出的招标文件、其他文件以及口头答复有不一致的,均以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为准。
*、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 未 改变。
*、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共 * 页,请投标人注意是否完整。
招标人:佛山市顺德区工程建设中心 | 代理机构:广东省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 |
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德民路行政服务中心西座四楼 |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石龙南路*号嘉邦国金中心*座****室 | |
联系人:余工、曾工 | 联系人:杨工、廖工 | |
联系方式:****-********、******** | 联系方式:****-******** | |
****年*月**日 |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