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木县普巴村乡村振兴建设项目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尼木县普巴村乡村振兴建设项目已由尼木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尼发改字【****】**号文批准建设,招标文件已经在行业主管部门备案,备案号为:LS******* , 项目业主为尼木县乡村振兴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招标人为尼木县乡村振兴局,招标代理机构为西藏中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 、项目性质: 新建; *、 建设规模:新建一组、二组、三组、四组市政工程含村主路混凝土路,入户支路混凝土路,巷道及入户,涵洞工程,排水附属工程,交通工程,给水工程,污水工程,绿化工程,照明工程,附属零星工程,水利工程,防护工程等。 *、建设地点:尼木县普巴村; *、招标范围: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所有内容。 *、工期:***日历天; *、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的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建造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 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的项目技术负责人。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其他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根据《关于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在岗信息化考勤工作的通知》 (藏建市管函【****】**号)的要求本项目实行关键岗位考勤。 *、根据《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试行)》(藏建市管〔****〕***号)文件的要求,在西藏自治区工程建设企业诚信评价结果公示结果中被评定为D级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投标人须在“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备案,在平台“企业信息”中查询有效并提供截图。(项目备案按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藏建市管【****】***号)文件“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的通知”执行)。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有不良记录且在公示期内的企业不得报名。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其他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四、关注项目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 月** 日** 时**分至****年**月**日** 时**分(北京时间,下同),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网址:ggzy.xizang.gov.cn)关注项目。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年**月** 日** 时**分至****年**月** 日**时**分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网址:ggzy.xizang.gov.cn)(购买网址)购买招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递交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年**月 **日**时**分,地点为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网址:ggzy.xizang.gov.cn)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投标企业在投标时需要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系统中、并在开标时用企业CA锁制作电子标书的锁,解密上传的电子标书。备注:请投标人将投标文件中需要签字的页面打印出来签字,并制作成电子文件上传至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七、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尼木县乡村振兴局 地 址:尼木县县城 联系人:卢先生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西藏中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拉萨市柳梧新区通站路泰玺华庭*栋*楼北面 联系人:罗女士 联系电话:*********** 西藏中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