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于 ****-**-** **:**:** 在 山西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晋城市公共服务平台 发布了 高平市道路基础设施提升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现将该信息撤销,撤销原因如下: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高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人:高平市住房城乡建设事务中心 联系人:牛先生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晋城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 平台网站:www.jcebid.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