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湾区生态食品加工中心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第 ** 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
项目编号:GC****(SD)XZ****
项目名称:大湾区生态食品加工中心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年**月**日
原定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
一、答疑内容
无。
二、澄清修改内容
*.现就《招标文件》第 二 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评标办法(适用于评定分离办法)第 ** 页的内容作出修改:
原内容: | 修改为: |
定性评审: / 。 √ 定量评审:评标办法采用定量评审,即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再对所有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进行评分,按综合得分由高至低进行排序,推荐综合得分前*名作为定标候选人。 当“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为*名或者*名”时,推荐所有投标人作为定标候选人。 当“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名”时,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 | 定性评审: / 。 √ 定量评审:评标办法采用定量评审,即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再对所有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进行评分,按综合得分由高至低进行排序,推荐综合得分前*名作为定标候选人。 当“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大于等于*名同时少于等于*名”时,推荐所有投标人作为定标候选人。 当“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名”时,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 |
*.现就《招标文件》第 三 章 评定分离办法 评标办法正文部分 *.评标方法 第 ** 页的内容作出修改:
原内容: | 修改为: |
本次评标采用评定分离办法,评标方法使用定量评审。具体评审因素及评分标准详见评标办法前附表。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要求的投标文件,根据本章第*.*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评分,按综合得分由高至低进行排序,推荐综合得分前*名作为定标候选人,不标明排序。综合评分相等且影响推荐定标候选人数量时,以资信标得分较高的投标人排序优先,如果资信评审得分相等的,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如果投标报价也相同,则技术评审得分较高的投标人排序优先。按上述环节依然存在同分情形而不能确认排名顺序时,由评标委员会投票决定排名顺序。 当“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为*名或者*名”时,推荐所有投标人作为定标候选人。 当“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名”时,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 本次评标采用评定分离办法,评标方法使用定量评审。具体评审因素及评分标准详见评标办法前附表。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要求的投标文件,根据本章第*.*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评分,按综合得分由高至低进行排序,推荐综合得分前*名作为定标候选人,不标明排序。综合评分相等且影响推荐定标候选人数量时,以资信标得分较高的投标人排序优先,如果资信评审得分相等的,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如果投标报价也相同,则技术评审得分较高的投标人排序优先。按上述环节依然存在同分情形而不能确认排名顺序时,由评标委员会投票决定排名顺序。 当“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大于等于*名同时少于等于*名”时,推荐所有投标人作为定标候选人。 当“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名”时,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
*.现就《招标文件》第 二 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第 ** 页的内容作出修改:
原内容: | 修改为: |
是 否,推荐 / 名中标候选人,并列出评标排名次序。 √ 否,推荐 * 名定标候选人。(定量评审) 否,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所有通过初步评审及技术标定性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均被推荐为定标候选人,不标明排列顺序。(定性评审) | 是 否,推荐 / 名中标候选人,并列出评标排名次序。 √ 否,推荐 * 名定标候选人。(定量评审) 否,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所有通过初步评审及技术标定性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均被推荐为定标候选人,不标明排列顺序。(定性评审) |
*.现就《招标文件》第 三 章 评定分离办法 定标办法 *.定标办法 第 ** 页的内容作出修改:
原内容: | 修改为: |
采用评定分离办法的项目,招标人应当按照充分竞争、优质优价原则,采用下列方法之一或者下列方法的组合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合格定标候选人中根据定标规则确定中标候选人: √票决定标法。由招标人组建的定标委员会以直接票决方式在定标候选人中确定中标候选人。 本次定标由定标委员会成员对定标候选人进行综合量化打分,按照综合总分高低确定该定标委员会成员投票。定标委员会按照“简单多数”原则进行直接票决确定中标候选人。 *.*票决程序及规则…… | 招标人按以下程序开展本项目的定标工作,包括定标前质询(答辩)和定标评审两项工作。 *.* 定标前质询(答辩) 在定标前,招标人将组织本项目考察组对各定标候选人的企业综合实力、拟派项目团队、设计方案、施工方案进行质询(重点考察设计方案与施工方案是否详细、合理,是否与本项目的具体特点相适应,具备可实施性)并客观评价(本次质询采用答辩方式),定标候选人答辩的内容应围绕上述内容展开,不得对已递交投标文件的内容进行补充或调整,本次质询(答辩)不对各定标候选人进行排名或横向比较,最终形成的质询意见(报告)仅作为定标委员会定标评审的参考资料。招标人如实记录质询(答辩)的具体情况并向定标委员会反映,提交定标委员会的质询(答辩)记录中不得有明示或暗示定标候选人的内容,仅供定标委员会参考,不作为定标依据。参与考察组的人员不作为定标委员会和监督小组成员,监督小组成员全程参与质询(答辩)环节。 质询 (答辩)时按定标候选人质询 (答辩)签到顺序进行随机抽签,每个定标候选人质询(答辩)时先进行设计部分,后进施工部分,由定标候选人拟派的项目施工负责人和设计负责人参加现场质询 (答辩),每个定标候选人现场质询 (答辩)的总时间不超过**分钟(每部分不超过**分钟)。 注:本次质询(答辩)不接受线上质询 (答辩),若定标候选人未按照要求参加线下质询 (答辩)的,默认为定标候选人放弃本次质询 (答辩)权利,招标人有权对其投标作出不利判断。 *.*定标评审 *.*.*定标办法 采用评定分离办法的项目,招标人应当按照充分竞争、优质优价原则,采用下列方法之一或者下列方法的组合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合格定标候选人中根据定标规则确定中标候选人: √票决定标法。由招标人组建的定标委员会以直接票决方式在定标候选人中确定中标候选人。 本次定标由定标委员会成员对定标候选人进行综合量化打分,按照综合总分高低确定该定标委员会成员投票。定标委员会按照“简单多数”原则进行直接票决确定中标候选人。 *.*.*票决程序及规则…… |
*.现就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件*.*.* 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的违约责任的内容作出修改:
原内容: | 修改为: |
(一)项目负责人应为投标文件中所列的项目负责人,除发生下列情形之一外,不得更换: (*)因重病或重伤(持有县、区以上医院证明)两个月以上不能履行职责的; (*)调离原工作单位的; (*)因管理原因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承包人认为该项目负责人不称职需要更换的; (*)无能力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造成严重后果,发包人要求更换的; (*)因违法被责令停止执业的; (*)因犯罪被羁押或判刑的; (*)死亡。 发生上述情形需要更换项目负责人的,承包人应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填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班子变更情况报告表》,并附上有关证明文件,经审核同意方可变更。同意变更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在管理信息系统上填写变更的内容。更换后的项目负责人应与承包人的中标投标文件所确定的项目负责人的主要条件一致。 发生上述情形需要更换项目负责人的,除第(*)种情形外,其他情形更换项目负责人的违约责任及经济处罚:对承包人单方面作出的实质性更换项目负责人的行为(如项目经理长期不到现场等),发包人有权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停工整改)要求承包人作出改正及按******元/次的标准支付违约金并直接从工程款中扣除。承包人更改项目负责人超过两次的(除第(*)(*)种情形外),发包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承包人支付签约合同总价**%的违约金,并没收剩余履约担保,保留追偿的权利。发包人可以与承包人协商,要求其更换认为不称职的项目负责人,承包人应及时采纳发包人的建议予以更换。 (二)除发生第(一)项规定的情形外,项目负责人不得更换;否则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按¥******元/次的标准支付违约金并直接从工程款中扣除。 *.*.*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负责人的违约责任:本工程期间,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项目负责人,承包人应及时(*日历天内)予以更换。承包人未能及时(*日历天内)更换不称职项目负责人,视为承包人违约,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发包人有权扣除承包人¥******元/次的违约金,并保留追偿的权利。 注:除特别说明,*.*.*款和*.*.*款中“项目负责人”均指项目经理、项目施工负责人、项目设计负责人、项目总协调。 | (一)项目负责人应为投标文件中所列的项目负责人,除发生下列情形之一外,不得更换: (*)因重病或重伤(持有县、区以上医院证明)两个月以上不能履行职责的; (*)调离原工作单位的; (*)因管理原因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承包人认为该项目负责人不称职需要更换的; (*)无能力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造成严重后果,发包人要求更换的; (*)因违法被责令停止执业的; (*)因犯罪被羁押或判刑的; (*)死亡。 发生上述情形需要更换项目负责人的,承包人应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填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班子变更情况报告表》,并附上有关证明文件,经审核同意方可变更。同意变更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在管理信息系统上填写变更的内容。更换后的项目负责人应与承包人的中标投标文件所确定的项目负责人的主要条件一致。 发生上述情形需要更换项目负责人的,除第(*)种情形外,其他情形更换项目负责人的违约责任及经济处罚:对承包人单方面作出的实质性更换项目负责人的行为(如项目经理长期不到现场等),发包人有权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停工整改)要求承包人作出改正及按***万元/次(针对项目经理、项目施工负责人)、**万元/次(针对项目设计负责人)的标准支付违约金并直接从工程款中扣除。承包人更改项目负责人超过两次的(除第(*)(*)种情形外),发包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承包人支付签约合同总价**%的违约金,并没收剩余履约担保,保留追偿的权利。发包人可以与承包人协商,要求其更换认为不称职的项目负责人,承包人应及时采纳发包人的建议予以更换。 (二)除发生第(一)项规定的情形外,项目负责人不得更换;否则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按***万元/次(针对项目经理、项目施工负责人)、**万元/次(针对项目设计负责人)的标准支付违约金并直接从工程款中扣除。 *.*.*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负责人的违约责任:本工程期间,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项目负责人,承包人应及时(*日历天内)予以更换。承包人未能及时(*日历天内)更换不称职项目负责人,视为承包人违约,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发包人有权按***万元/次(针对项目经理、项目施工负责人)、**万元/次(针对项目设计负责人)的标准扣除承包人的违约金,并保留追偿的权利。 注:除特别说明,*.*.*款和*.*.*款中“项目负责人”均指项目经理、项目施工负责人、项目设计负责人。项目总协调属于工程关键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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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因故延期,现本项目的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修改为****年**月**日*时**分。
*.如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以投标担保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需确认投标担保的有效期是否在投标有效期内,保函(保单)有效期应满足招标文件投标有效期要求。
三、其他说明
(*)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规定、修改或补充,对于招标文件及其他函件内容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应作修改或补充,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涉及到上述内容的也应在相同的位置修改,否则后果自负。
(*)如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与在此之前发出的招标文件、其他文件以及口头答复有不一致的,均以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为准。
(*)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已改变。
(*)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共 * 页,请投标人注意是否完整。
|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明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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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 |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