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长沙市岳麓区靳江河流域(玉赤河排口-橡树湾排口段)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三环线辅道南侧道路排水及提质建设工程(第二次)投标人提出疑问时间已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时间(****年**月*日**:**)截止。本次澄清答疑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招标文件的澄清和对投标人问题的回复如下:
问题*:根据仔细研究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本项目按建设规模及资金投标人的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即可,我方质疑本次项目设置条件为市政施工总承包一级有违反招投标法中排斥潜在投标人的行为。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本项目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投标保证交纳截止时间不变,开标地点不变。
湖南智谷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