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段编号:E********************** | |||||||||||||||
*.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 龙里县城市公共停车位建设项目(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已由 龙里县发展和改革局以 ****-******-**-**-******批准建设, 招标人为贵州锐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非政府投资 ,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比例:*.*%,非政府投资比例:***.*%。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建设地点:贵州省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 龙里县 冠山街道、谷脚镇、龙山镇。 。 | |||||||||||||||
*.* 建设规模:本项目分为两个部分建设:*、特许经营权评估价值资产部分:龙里县范围内龙里县的国有企业停车位和行政事业单位停车位共计****个停车位**年特许经营权,特许经营权市场评估价值为*****.**万元。*、改建部分:主要为公共停车位地面硬化及地面标识、电气工程、消防工程、通风工程、智慧停车软硬件设备及系统、带车牌识别收费设备及保安亭、充电桩及配套工程,道路停车泊位软硬件设备等。 。 | |||||||||||||||
*.* 合同估算价:********元。 | |||||||||||||||
*.* 计划工期:*** 天。 | |||||||||||||||
*.* 招标范围: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所含全部内容。 |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设计单位: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单位: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不要求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 |||||||||||||||
*.*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各成员单位为独立法人,牵头单位必须具备国家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成员单位必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各成员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家。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 凡有意投标者,请于****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省/市中心)网上获取(交易中心网址:https://**.***.***.**:****/TPBidder/memberLogi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 |||||||||||||||
*.* 招标文件、图纸或技术资料每套售价零元,售后不退。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 |||||||||||||||
*.* 投标文件上传递交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https://**.***.***.**:****/TPBidder/memberLogin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传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
*.* 本项目不接受不见面开标。 | |||||||||||||||
*.* 逾期系统自动关闭,停止受理投标文件。 |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 |||||||||||||||
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黔南州) | |||||||||||||||
*.其他 | |||||||||||||||
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出的涉及到本项目文件澄清、更正、通知等内容,如因投标人未及时上网查询,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 |||||||||||||||
*.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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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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