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蔡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综合楼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已由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豫发改投资(****)****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新蔡县人民法院,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新蔡县人民法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项目名称:新蔡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综合楼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 项目编号:豫财招标采购-****-****
*.* 项目建设地点:新蔡县人民法院;
*.* 总投资:*******.**元;
*.* 工 期:**日历天;
*.*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规定的规范标准和要求
*.* 建设规模及内容:包含南大门、东大门、综合性辅助用房、室外工程、景观工程等;
*.*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 招标范围: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文件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 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在投标企业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须在投标企业办理劳动合同关系(提供劳动合同)、缴纳养老保险证明(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含****年**月)。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投标人出具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 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年度至****年度) 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若成立不足三年,按实际成立年份计算);
*.* 信誉要求:
*.*.* 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显示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提供网站的查询截图】,查询时间为公告发布日期之后;若上述对象有一个或一个以上存在失信记录的,拒绝其参与本次招标活动。
*.*.* 投标人需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或者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并加盖单位公章。
*.*.* 投标人须提供《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承诺书》
*.* 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需提供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文件获取
*.* 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
*.* 地点: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www.hnggzy.net)。
*.* 方式:市场主体需要完成信息登记及CA数字证书办理,凭CA密钥登陆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场主体系统并在规定时间内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后,投标人请到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下载专区栏目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 售价:*元
*.投标文件递交
*.*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上午**时**分;
*.* 凭CA密钥登陆市场主体系统并在规定时间内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以《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的电子招标文件为准,招标人不再提供纸质版本。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及递交纸质标书,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
*. *不见面服务的具体事宜请查阅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办事指南”-“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培训资料)”。
*.发布公告媒体
本次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同期发布。
*.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蔡县人民法院
地址:新蔡县干宝大道新蔡县畜牧局西北侧***米
联系人:秦刚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万圆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莲花街***号*号楼*层**号
联系人:刘峻
联系方式:****-********
监督单位:新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新蔡县开元大道住建局***办公室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