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龙湖书院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 白龙湖书院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南通市崇川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通市崇川区文化和旅游局,代建单位为南通市城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 南通市崇川区白龙湖莲花岛
*.*.*建设规模: ****㎡
*.*.*合同估算价:约****万元
*.*.*工期要求: ***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 **** 年**月,竣工日期: **** 年**月;
*.*.* 质量要求: 合格
*.*招标范围:白龙湖书院工程,建筑面积约****m*,工作内容包含新建书院配套用房、装修、景观绿化、消防通道、园路、亲水平台、护岸栏杆、亮化、管网综合等,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范围中所示。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 号)的规定,自 **** 年 * 月 * 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若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建造师,则须提供符合建办市(****)** 号文件要求的电子注册证书,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请各投标人及时更新主体库信息,若因信息更新不及时而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须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企业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
*.*.* 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近*年内,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 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 企业近*年内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 企业近*个月内,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苏清办〔****〕*号文中有明确要求的,以其要求为准。
*.*.* 根据《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 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号)文件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指本项目要求的资质)处于不合格状态的,其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 按照《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号)的规定,失信对象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失信对象的认定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或“信用江苏”网站公布名单为准。
*.*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项规定的情形。
*.*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未尽之处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的“资格评审标准”。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年**月**日至 ****年**月**日**时**分;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标证通”、“国信CA”或“CFCA”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南通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
*.* 投标截止时间为 : **** 年 ** 月 ** 日 ** 时 ** 分。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合理低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 标 人: 南通市崇川区文化和旅游局
南通市城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 南通市城港路**号
联 系 人: 张先生
电 话: ****-********
招标代理机构: 南通城市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通市工农南路***号汇金国际B座**楼
联 系 人: 顾飚宁
电 话: ***********
电子邮箱: ntcjjl@***.com
**** 年 **月 **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