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川县]陇川县南宛河沿线农村污水处理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招标信息
云南
2023-11-28
发布时间2023-11-28 招标类型招标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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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详情
陇川县南宛河沿线农村污水处理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陇川县南宛河沿线农村污水处理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资金来源: 国资 % 自筹 **.**% 贷款 **.**% 外资 %
建设规模: *****.**万元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其它 工程类型: 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交易地点: 陇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是否对外发布: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行政监督部门:德宏州生态环境局陇川分局 电话:****-******* 纪检监督联系电话:****-***** 综合监督部门及联系电话:陇川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备注: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陇川县兴边城乡建设有限公司 经办人: 尚成干
办公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 德宏杉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经办人: 陈光府
办公电话: ****-******* 移动电话: ***********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GC*********************
标段名称: 陇川县南宛河沿线农村污水处理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开标地点: 陇川县开标室
开标方式: 网上智能开标、现场开标
标段合同估算价: ****.**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 招标范围:(*)设计招标范围:包括施工图设计(须按前期概念性方案、概算等进行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或审核及其他工作,以及验收合格后质量保证期内的服务,保证施工图设计并提交施工图设计成果,施工图设计成果须通过审图机构审查,并提供相应图纸调整及现场服务工作。(*)设备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范围内的设备采购、安装、调试、试运行。(*)施工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设计范围内所有内容。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建设规模(项目概算总投资为****.**万元): 本次工程在*个乡镇内设计新建***座污水处理设施,其中城子镇拟建*座,清平乡拟建*座,景罕镇拟建*座,章凤镇拟建**座(其中有*座是土壤净化),农场拟建**座,护国乡拟建*座;以上乡镇采用的污水处理模式为人工湿地、厌氧池、厌氧池+人工湿地、厌氧池+氧化塘(现状水塘改)、氧化塘、一体化处理设备;护国乡、农场社区还分别拟建*座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要求: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成员承包范围、职责分工。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投标确认、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项;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
资质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资质要求(须同时具备): (*)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施工方需具备)。 注: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由联合体达到上述要求的成员提供。
项目负责人资格: 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持有有效的建设主管部门颁发或认定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本单位人员。项目经理目前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内在云南省建设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查询结果截图,一旦发现有在建项目的,则资格审查不合格;中标后如发现有在建项目,取消中标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业绩要求: 业绩要求(须同时具备): (*)近*年至少承揽过*个类似项目设计工作; (*)近*年至少承揽过*个类似项目施工工作; 注:若同一业绩同时满足上述的两个要求,可分别计算;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由联合体达到上述要求的成员提供。****年**月至今新成立的设计、建筑公司可不提供业绩。
其他:
是否缴纳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投标保证金金额: ** 万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陇川县南宛河沿线农村污水处理工程招标公告.docx****-**-** **:**:**
温馨提示:
  1. *、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 *、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3.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4. *、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5. *、递交投标文件。

    (*)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6. *、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