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于 ****-**-** **:**:** 在 《山西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金蝉电子招标投标综合交易平台》 发布了 长治市潞州区老顶山山体修复项目(庄里村东)施工招标公告 ,现将该信息撤销,撤销原因如下: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长治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招 标 人:长治市潞州区自然资源局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遒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闫先生 地 址:长治市中央商务大厦C座*楼***室 电 话: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