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溪市太子河城区段北岸滨水景观提升工程已经由辽宁省·本溪市·本溪市溪湖区备案。以溪发改审字【****】**号、溪发改审字【****】**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本溪市溪湖区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本溪市太子河城区段北岸滨水景观提升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本溪市溪湖区,西自衍水大桥,东至溪湖大桥,太子河北岸至滨河北路之间
*.工程规模: 工程: 本工程不划分标段,建设内容包括景观铺装工程、景观绿地工程、码头工程、建筑设施工程、游乐及服务设施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照明及亮化工程等。
*.本公告共划分为*个标段 *.工期要求:****年**月**日 开工至 ****年**月**日 竣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并且[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
*.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含)以上并且[注册一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其它要求:*、投标人必须经合法注册并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财务能力状况及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须同时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须同时具有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一级和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一级资格,并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企业近三年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且企业无违纪行为和不良记录的;*、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企业签订的经人社部门备案一年以上(含*年)的劳动合同原件(劳动合同无人社部门盖章的应附有人社部门盖章证明的备案手续原件)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原件;*、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资格后审;*、本公告如与招标文件相抵触内容,以招标文件为准; *、潜在投标人应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允许互跨专业承接同等级业务:是 四、投标 *.开标时间: ****年**月**日 **:**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网上递交 *.递交网址:请到辽宁省建设工程投标盲盒系统https://xbox.lnzb.com网上递交 *.开标方式: 现场电子开标 *.开标说明:请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本人携带生成加密的CA锁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到达规定地点进行现场解密。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领取时间:****年**月**日 **时**分至****年**月**日 **时**分
*.领取地点:请到辽宁省建设工程投标盲盒系统https://xbox.lnzb.com资格确认并领取文件六、其他说明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八、招标人信息 九、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