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于 ****-**-** 在 《山西省招标投标协会山西招标采购服务平台》、《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发布了 新华路(康寿街—正阳街)围墙恢复工程施工二次招标公告 ,现将该信息撤销,撤销原因如下: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山西综改示范区管委会建设与公用事业管理部。 招标人: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唐槐电子与装备制造园区服务中心 地址: 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庆云街**号***室 联系人:卢先生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中盛辰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山西综改示范区太原学府园区晋阳街**号君威国际金融中心A座***-*室 联系人:赵先生 侯女士 梁女士 联系方式:****-*******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赵慧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山西中盛辰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盖章) |